食品安全標準編輯(一)食品相關產品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三)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四)對于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五)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六)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七)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劑必須詳細列出。(九)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非法添加的化學物質。根據轉基因食品中含有轉基因源為標準可分為如下三種不同類型:(1)食品本身不含轉基因的轉基因食品,是指食品盡管來源于轉基因生物,但其產品本身并不會有任何轉移來的基因。(2)轉基因食品中確實含有轉基因成分,但在加工過程中其特性已發生了改變,轉移來的活性的基因不復存在于轉基因食品中的轉基因食品。(3)轉基因食品中確實帶有活性的基因成分,人們食用這種轉基因生物或食品后,轉移來的基因和生物本身固有的基因均會被人體消化吸收的轉基因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