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總局海關注冊備案的代理機構
深 圳 市 理 仁 知 識 產 權 代 理 有 限 公司
服務電話:86-0755-27811151 13714277753
可申請海關備案的知識產權包括:
1、中國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服務商標除外);
2、取得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延伸至我國的注冊商標(服務商標除外);
3、知識產權局(包括原中國專利局)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
4、《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成員國的公民或者組織擁有的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5、只有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這里“知識產權權利人”指我國《商標法》、《專利法》和《著作權法》中規定的商標注冊人、專利權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
1、注冊為系統用戶。
登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系統,注冊為系統用戶。系統用戶應當以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義進行注冊,填寫必要的用戶信息,以獲取用戶授權。注冊成功后系統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
2、錄入備案申請數據。
注冊用戶登錄備案系統后,在申請新備案窗口內填寫申請備案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相關信息,同時上傳有關圖片。
3、繳納備案費。
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將備案費(每項備案800元)匯入海關總署賬戶。匯款時必須在備注欄內注明權利授權號或備案申請編號。海關總署知識產權備案費賬戶:賬號:0200000709014407044;開戶行:北京市工行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帳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4、提交紙面申請。
將已錄入的備案申請數據打印成紙面申請書并加蓋申請人或代理人印章,連同其他相關材料郵遞至海關總署。海關總署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6號(郵編:100730)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知識產權保護處。
5、獲得核準備案信息。
申請人提交紙面申請后,可隨時登錄系統查詢海關總署審核其申請的情況。海關總署應當在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海關總署核準或者駁回備案申請,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海關總署駁回備案申請的,申請人提交的紙面材料不再退還。
6、實施主動保護。
自備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0年。10年有效期內,海關一旦發現進出口貨物有侵犯備案知識產權嫌疑的,隨時可能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以便及時采取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