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標專利事務所
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代理機構-理仁商標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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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變更
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商標注冊人應當提出變更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必須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辦理。商標局核準變更申請后,發給商標注冊人相應的變更證明。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申請人章戳的委托書。大陸以外地區的申請人要在中國申請商標變更的,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
2、《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申請書》或者《變更商標注冊人地址申請書》或者《變更商標其他注冊事項申請書》:委托代理機構申請變更的,由代理機構制作。
3、證明材料: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證明材料或其他變更證明。
變更注冊人名義的證明文件應由當地企業主管部門或當地縣級以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每份申請應附證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證明文件是復印件,應由發證機關簽章或由縣級以上行政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一家企業多個商標一并變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
撤銷
已經注冊的商標,如屬于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或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商標注冊,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商標注冊。
如果注冊商標屬于下列情形,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除外;
與他人在先取得的權利(版權、專利權、姓名權、肖像權、公司名稱權)相沖突的;
與他人已經使用并已取得一定影響的商標相同并且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
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注冊的商標與在先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