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增資是指股東以購買或持有的無形資產,經過資產評估作價后,以投資各方認可的價值為基準,對企業進行出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評估作價出資;但是,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包括: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低估作價。法律、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從其規定。
企業注冊資本中無形資產可占實繳資本中的。
無形資產增資優勢
1、解決了企業以全部貨幣資金出資的難度,可以抽出部分貨幣資金進行企業日常運轉或繼續研發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