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銅器鑄造方面,由于在鄭州和安陽都發現有商代中期和晚期的鑄銅遺址,而且銅器本身也保存有某些鑄造痕跡,因此,可以對當時的鑄造工藝作出一定的判斷。商代銅器均采用合范方法鑄造,范的則視器形而定。商代早期的銅爵是由2塊腹范、1塊□范、1塊底范和1塊芯座合范澆鑄的,而商代晚期的銅爵則需用16塊外范。商代中期除能夠鑄造大型器物外,已能用分鑄的方法,將一些器物的附件預先鑄好,再和主件鑄接在一起,例如卣的提梁就是另行鑄造的。對于同類器物器形的鑒定,即使同一類型的銅器,由于出現時間不同,形體也有很大變化,這也是斷定器物年代和真偽的重要依據,銅器作偽方法有以下幾種:①全器均系偽器②器真銘文偽③器真紋飾偽④器真銘文、紋飾皆偽⑤銘文真器偽⑥器身有真有偽⑦一件器物由兩件或3件真器部分殘片拼湊而成⑧器身真,但附件(蓋、提梁等)偽等。這些需要我們從器物類別特征、年代、時代風格等不同方面進行綜合分析。銅鼎,反映中山國政治的出土器物,有“刻銘鐵足銅鼎”、“夔龍紋銅方壺”、“銅圓壺”等,三件重器分別刻有469字、450字和204字銘文,為研究中山世系和中山國的重大歷史事件,提供了極其珍貴的史料。“刻銘鐵足銅鼎”又稱王鼎,王即位十四年時(公元前314年或公元前313年)采用分鑄工藝制作而成。通高51.5厘米,腹徑65.8厘米。蓋鈕與腹足部之間刻銘文77行469字,是我國迄今發現的戰國時期字數多的一篇銘文。從這座銅鼎以及“夔龍紋銅方壺”、“銅圓壺”的銘文中,可以大致推出王及其前后的中山國諸公的在位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