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VI視覺要素中,標識是核心要素。企業標識具有象征功能、識別功能,是企業形象、特征、信譽和文化的濃縮,一個設計杰出的、符合企業理念的標志設計,會增加企業的信賴感和感,企業標識就是一個企業或產品品牌的代表。企業標識是指那些造形單、意義明確的統一、標準的視覺符號,一般是企業的文字名稱、圖案記號或兩者相結合的一種抽象logo設計。標識就其構成而言,可分為圖形logo設計、文字logo設計和復合抽象logo設計三種。標志的本質在于它的功用性。經過藝術設計的標志雖然具有觀賞價值,但標志主要不是為了供人觀賞,而是為了實用。標志是人們進行生產活動、社會活動必不可少的直觀工具。標志有為人類共用的,如公共場所標志、交通標志、安全標志、操作標志等;有為、地區、城市、民族、家族專用的旗徽等標志;有為社會團體、企業、仁義、活動專用的,如會徽、會標、廠標、社標等;有為某種商品產品專用的商標;還有為集體或個人所屬物品專用的,如圖章、簽名、花押、落款、烙印等,都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的使用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標志尤其兼有維護權益的特殊使命。凡經過設計的非自然標志都具有某種程度的藝術性。既符合實用要求,又符合美學原則。給人以美感,是對其藝術性的基本要求。一般來說,藝術性強的標志更能吸引和感染人,給人以強烈和深刻的印象。標志的高度藝術化是時代和文明進步的需要,是人們越來越高的文化素養的體現和審美心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