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高炮發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發布戶外廣告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
如下:部分
協議條款
一、廣告位臵及規格位臵:規格: 米(高)×米(長),雙面對噴繪布的質量約定:厚度、寬幅 、密度 。
二、廣告發布時間:
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期限為 年。甲方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后,甲方及時驗收,以甲方簽字驗收日為實際起始發布日。
三、廣告發布費 廣告發布費:萬元/年, 年共計人民幣 圓整。
上述廣告發布費金額為甲方應支付的本合同項下戶外廣告發布的合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廣告發布的設計制作費(含畫面噴繪)、材料費、電費、空間占用費、市容管理費、安裝費、維修費、行政審批費用、保金、稅金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關費用。偷工減料的,乙方無條件在三日內一次性整改至符合約定標準,否則,甲方有權直接扣除所偷工減料金額的120%,造成質量不合格的,乙方無權取得任何款項。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筆款項的同時向甲方提交具同等金額的有效稅務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