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務業首要任務就是要主動革除體制病。作為機構,公安機關應該主動放棄企業創辦者的身份,果斷地切除利益鏈條,主動退出保安服務企業的經營管理,清產核資,把屬于公安機關的資產委托給國資委管理,把保安服務企業交還給市場主體,靜下心來做監管工作。幾年來國有企業的改組、改制已經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保安服務企業的改制有了很充分的參照模式。其次監管部門要認真研究保安服務業務的全過程,分清些是自己該做的,些是企業該做的,些是市場該做的,分清角色,把該做的事情做好。保安員文化層次低、素質低是普遍現象,但保安員的培訓工作做得么樣?恐怕清楚的人不愿說,說的人不清楚。許多地區把保安員培訓工作直接委托給保安公司,而保安公司為了節省成本,加之流失率高,唯恐因缺人漏崗遭客戶投訴,培訓工作簡而又簡,稍加點化甚至根本不培訓即安排上崗,這也是普遍現象。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保安服務業逐步發展壯大。目前,保安服務企業已達3000多家,保安隊伍已有430多萬人,已形成集人防、技防、物防、押運、安全風險評估等于一體的全方位保安服務體系。為保護、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許多保安員在與各類違法犯罪分子的搏斗中英勇負傷由于安保行業是以提供安全服務為內容而具有特殊性,因此我國對安保行業市場準入都有嚴格的控制。溫家寶總理2010年1月1日簽署并公布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第三條明確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安保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安保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安保服務行業協會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依法開展安保服務行業自律活動。一方面來說機關對特種行業的監管會業務行為的規范化,規避惡性競爭與黑社會化的風險,另一方面也導致了以行政區劃為范圍設置安保公司的模式固化了安保企業自身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