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即滿足當代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可持續發展包含二個重要的內涵:一是需要,即滿足人類基本需要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需要,將基本需要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二是限制,即人類的發展和需要應以地球上資源的承受能力為限度,通過人類技術的進步和管理活動,對發展進行協調與限制,要對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以求與自然環境容量相適應。
當今世界面臨著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一系列重大問題。其中噪聲治理、廢水、固廢等環境污染問題為嚴重。
自20世紀以來,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工業化與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極大地改變了人類的生產與生活方式;改變了人類社會的組織結構、人類的思維模式和觀念;為人類認識世界與改造世界提供了新的工具、方法與手段。
然而人類在享受科技發展帶給我們的種種便利的時候,也無時不感到環境污染給我們的社會帶來的種種危害。酸雨、噪音、溫室氣體、大氣與污染以及城市垃圾等現象日益嚴重已威脅到人類自身的生存與可持續發展。
究竟是發展優先,還是保護重要,全世界的人都應該認真的反思,那種以毀滅性索取生態、環境為代價,追求較大經濟利益的觀念要堅決摒棄,我們不能只顧眼前的短淺利益而忽略了可持續的發展。
《太陽城,塵封下的傳說》作者常瘋表示:環境問題的解決,對于個人來說,就必須要從自身做起,從身邊的細小行動做起,通過自身的力量來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