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經濟部認可實驗室,根據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防火門標準GB_12955-2008,防火門耐火試驗法測試合格,并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驗證登錄證書及授權標識者,稱之為防火門。依據美國NFPA及IBC規范所定義之「防火門」為「能夠共同提供開口部一定程度之防火保護之任何防火門扇、門樘、五金及其它配件之組合。」
概念
防火門是指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的門。它是設在防火分區間、疏散樓
防火門
梯. 間、垂直豎井等具有一定耐火性的防火分隔物。
木質防火門是用經過阻燃處理的木材制品作門框、門扇骨架、門扇面板,門扇內若填充材料,新國標12955-2008要求防火膨脹珍珠巖,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耐火溫度在900度以上的五金)所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門。
對于防火門的一些細致要求:木質防火門的割角、拼縫應嚴實平整;膠合板不應刨透表層單板和戧槎;表面應凈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錘印;涂層應均勻、平整、光滑,不應有堆漆、氣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