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照明誘導疏散系統-火災時,應急標志燈的箭頭閃爍發光,提高了標志燈在煙霧條件下的可見程度和醒目程度,使人員更容易辨認;并且通道內的標志燈依次閃爍指向安全出口,形成導向光流,積極主動地將人群引至安全出口,方向感強,誘導疏散效果明顯。具有根據火災報警部位選擇疏散路線的系統,應能接收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全部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息,并宜根據消防性能化設計確定疏散預案。下列部位或場所應設置指示出口的消防應急標志燈:
1 建筑物內的安全出口。
2 多層、高層建筑中各樓層通向疏散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的門口。
3 公共建筑室內遠點至房間疏散門距離超過15m的房間出口。
4 在地面首層無障礙出口處應設置肢殘人員標志,并在各層消防電梯口設置肢殘人員標志。
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引入了疏散照明和雙向可調、地面墻面連續型導向光流燈標志燈,逐步引導人員撤離火災現場,根據正確的火災現場信息,對各種燈具做統一調控,達到疏散指示方向一致性,此外,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的日常維護功能避免了因產品故障、設置燈具不合適等引起的指引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