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些酒店衛生用品不規范情況,記者采訪了陜西省酒店用品行業協會秘書長。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酒店用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并要有相應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以及生產日期等。
酒店用品表示,行業協會對市場上所流通的“三無”酒店用品也很是無奈。常有會員反映,這些“三無”產品價格比較低廉且成批次地流通,好多行業協會會員實在競爭不過,市場常陷入“惡性競爭”中去。一般使用這些“三無”產品的,通常是些小招待所、家庭旅館、三星級以下的賓館以及一些個體戶將自己的用房改造成的小旅店。這些旅店一直游離在監管之外,是監管的“盲區”地帶,甚至好些旅店連營業執照也沒有,更不要說酒店用品的衛生、產品及服務的質量保障。據酒店用品行業會員了解和掌握的一些情況,有些旅店的床上用品在接待了三到四位的客人后居然還沒有換洗,而他所在的酒店用品行業協會不是執法機關,也沒有得到執法機關的授權,行業協會只對會員才有約束力,因此行業協會在對酒店用品的管理方面,執行難度非常大。
酒店用品建議,行業應該設立相應的“門檻”制度,讓優良產品進入市場,把劣質產品趕出市場。由于加入行業協會后,會員要受到相關章程和規范的約束和限制,很多酒店用品批發店不愿意加入行業協會。整個水產碼頭的酒店用品批發市場,就沒有一家店加入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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