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民航工程、鐵路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冶金工程、礦山工程、石油化工工程。
電力工程監理:包括電力行業主管部門對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管理,和監理單位受業主或建設單位(下簡稱委托方)委托,對火電或送變電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的監理。依據是頒布的有關的政策、法規、標準、定額和經過批準的建設計劃、規劃、設計文件以及依法簽訂的項目監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
建基咨詢在工程建設項目前期研究和決策以及工程項目準備、實施、后評價、運維、拆除等全生命周期各個階段,可提供包含但不僅限于咨詢、規劃、設計在內的涉及組織、管理、經濟和技術等各有關方面的工程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