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職業衛生檢測-職業衛生三同時檢測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6〕第48號,2016年7月2日修改實施)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90號令);
《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7〕37號)
服務內容
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金屬、非金屬礦采選業和工程建筑業;
冶金、建材;
化工、石化及醫藥;
輕工、紡織、煙草加工制造業;
機械、設備、電器制造業;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運輸、倉儲、科研、農林、公共服務業。
南通職業衛生檢測與評價-機構
詳細內容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
參照的標準和規范
GBZ 1-2002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因素》
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9-2004《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
GBZ/T 160-2004《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測定》
職業衛生檢測
化學因素檢測:
無機重金屬檢測、氧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有機磷農藥、有機氯農藥、醚類化合物、醛類化合物、酮類化合物、醇類化合物、脂類化合物、酚類化合物、苯系物、烷烴類化合物、鹵代烴類化合物、芳香烴類化合物、含碳化合物、含氯化合物、含磷化合物、胺類化合物硝基苯類化合物等物理因素檢測:
高頻電磁場、工頻電磁場、手傳振動、高溫、紫外輻射、微波輻射、激光輻射、噪聲、照度、γ射線、X射線
粉塵檢測:
呼塵、總塵等
職業衛生評價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南通職業衛生檢測-職業衛生三同時檢測,檢測全過程中當做非被告方的人物角色,因此具備公平、客觀性、性、技術等優點。在其中公平、客觀性實際反映在第三方檢測機構一般是單獨擔負或挑選檢測新項目,和公司或是機構不會有單位隸屬,機構的檢測結果和檢測方式受外界的影響要素較小,確保了檢測新項目結果的公平客觀性。性、技術具體表現在第三方檢測機構不但有領域的管理心得,也具有公信力的檢測機器設備、檢測規范和技術的檢測人才團隊,有利于其開展科學研究、提前準備的檢測方式,檢測結果的公信力和能力。因而,當今中國,激勵和適用第三方檢測機構的發展趨勢有利于配備社會發展公共性檢測資源以對公共性檢測資源產生輔助和適用,與此同時也有利于檢測銷售市場產生市場競爭行為主體的多樣化,健全檢測市場監管,推動檢測領域工作效能提高和服務水平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