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消毒供應中心主要承擔醫療機構可重復使用的診療器械、器具、潔凈手術衣、手術蓋單等物品清洗、消毒、滅菌以及無菌物品供應,并開展處理過程的質量控制,出具監測和檢測結果,實現全程可追溯,保證質量。
(一)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少于總面積85%,應當具備雙路供電或應急發電設施、應急供水儲備、蒸汽發生器備用設備、壓縮空氣備用設備等,重要醫療設備和網絡應有不間斷電源,保證醫療消毒供應中心正常運營。
(二)設置1個硬器械(金屬、橡膠、塑膠、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質材料制造的手術器械、硬式內鏡等)清洗、消毒、干燥、檢查、包裝、滅菌、儲存、發放流水線的,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設置1個軟器械(手術衣、手術蓋單等可阻水、阻菌、透氣,可穿戴、可折疊的具有雙向防護功能的符合手術器械分類目錄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醫用紡織品)清洗、消毒、干燥、檢查、折疊、包裝、滅菌、儲存、發放流水線的,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
(四)設置1個軟式內鏡清洗、消毒(滅菌)、干燥、儲存、發放流水線的,建筑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
(五)開展醫用織物清洗消毒,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規定及標準。
(六)應當設凈水處理設施,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七)應當設配送物流專業區域,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八)應當設辦公及更衣、休息生活區,占總面積的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