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37號) 的規定,所稱舊機電產
品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已經使用,仍具備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機電產品;
(二)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超過質量期的機電產品;
(三)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部件產生明顯有形損耗的機電產品;
(四)新舊部件混裝的機電產品;
(五)大型二手成套設備。
二、舊機電產品收貨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備案許可,應當提交的備案
材料:
(1)《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書》(申請人核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2)《舊機電產品清單》(申請人核蓋公章)
(3)申請人、收貨人、發貨人營業執照或者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申請人核蓋公章)
(4)必要時,還應當提交以下資料(除照片外,申請人均核蓋公章) :
舊機電產品的狀況說明、制造年份證明材料,反映備案產品特征的彩色照片;
涉及化工、冶煉、制藥、印染、造紙、皮革、能源等舊成套設備的環境影響評價意見、
安全評價意見:
涉及舊工程機械的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務協議,售后維修服務機構或產品責任人的售后
服務承諾,售后維修服務機構的資質證明或營業執照,原使用地機構或其授權機構簽發
的后年度檢驗報告,每臺工程機械的使用維修記錄、相關的中文使用說明書及近期照片;
涉及舊印刷機械的印刷經營許可證;
涉及舊輪胎的主管部門、環境保護部J和相關管理部i ]明確批準的文件;
涉及實施CCC認證制度管理且用于銷售、租賃、維修、再制造的舊機電產品的相應的
CCC認證證明文件。
三、舊機電產品到貨檢驗的內容包括:
到貨檢驗的內容包括:
(一)開箱檢驗:
1.檢驗舊機電產品與審批項目相符。按現行的入境驗證規定驗證有關產品
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質量許可管理以及其他規定的要求;
(源自:中華機械網)
2檢驗舊機電產品的外觀和包裝狀況存在外觀缺陷、殘損等;
3.核查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產地、制造日期、新舊狀況、價格等貨物的實體狀
況與合同或者協議相符。
(二)按照我國有關機電產品電氣安全和機械安全的強制性標準進行的安全項目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