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標志:是用圖形符號和文字傳遞特定信息,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車方向以道路暢通與行車安全的設施。適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專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質,車輛、行人都必須遵守。
公路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主標志中有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和指路標志四種。
公路標志的形狀、顏色、尺寸、圖案種類和設置地點均按現行的《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的規定執行。
所有的交通標志應做到位置適當、準確、完整、醒目和美觀。
各種標志的作用:
(1)警告標志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
(2)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指路標志是傳遞道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輔助標志是附設在主標志之下,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志,分表示時間、車輛種類、區域或距離、警告、禁令理由等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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