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我們“用藝術家的眼睛”來觀賞農業景觀,它們的形式美便出奇的明顯。這在田地景觀中尤為突出,正如塔納柏的繪畫中所呈現的。以北美中西部的谷物田地為例,顏色的精致和線條的粗獷與其尺度和范圍相結合,產生出景觀中驚人的形式美:綠色和金黃色正方形所構成的、強烈視覺效果的、類似棋盤式的方格圖案,無限小的、不同的灰色梯度組成一個巨大矩形,或是“無邊無際的深褐色與赭石色斑紋,連綿數里,直至天際”。這樣的特征在加拿大任何一個大型谷物農場景觀中都可以看到。
在芬蘭的農業景觀,這樣特征依然也非常明顯:盡管它尺度并不是那么巨大,但它可能在更為微妙與更為精細的層面上展示著景觀的形式美。
5 表現美
在農業景觀中,盡管形式美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并成為其審美價值中的重要維度,但是它并不代表著農業景觀審美價值的全部。與貝爾不同,我們不應將藝術作品與景觀的審美價值局限在形式美中。回想一下利奧波德所鄙視的“那些樂意被如同放牧式的穿越'風景式的'場所”,并發現農業景觀是“單調乏味的”的人們的審美能力時,他并沒有繼續稱贊農業景觀的形式美。更適當的說,他建議我們去看,去用我們心靈的眼睛去看,這些“被牛群破壞著的草原”以及“德?瓦卡透過美洲野牛的腹部下所看到這片草原低矮的地平線。”利奧波德在這里強調的是,農業景觀有著更多類型的美,而不僅僅是那些在當下打動我們眼睛的形式美。哲學家約翰?浩斯柏闡述了一個與之相似的觀點:當我們靜觀布滿繁星的夜空或依山的湖泊時,看到的不單純是那些令人愉悅的線條、形狀與體量,而是在我們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許多事情,它們深深浸染著我們記憶與體驗中許多情景和感受,從而生發出那份精致的景象與細膩的情感。
我將對這個被利奧波德所暗示出,并由浩斯柏直接闡明的要點加以詳盡論述。在論述之前,有必要介紹美學中存在的一種區分以及一些與之相關的概念。盡管我在第四章已經論述了這一區分——“稀疏的感覺”與“稠密的感覺”間的區分,以及相關概念——“表現美”與“生活價值”;但是在這里我更要說明的是,雖然我追隨普羅爾的思路,使用“表現美”這一短語來描述這種在審美價值中“更為稠密”以及更為重要的維度,但同時,我們也必須使用浩斯柏的“生活價值”概念;因為在后面的論述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不是被每一處景觀所表現的日常生活價值都能適當地描述為“優美”。
在審美價值中,關于“稠密的感覺”的一些輔助評論是有幫助的,因為在這種感覺上,農業景觀能夠被認為具有一種表現美。如上.所述,按照浩斯柏的說法,對象在稠密的感覺上表現出“生活價值”。這一術語涉及到與物體相聯系的一個更廣層面的人類情感、態度和傾向等,用“生命價值”這一術語表達這些物體,表現這些情感、態度和傾向非常恰當。關于“表現”概念的性質最初由哲學家喬治?桑塔亞那所闡明。因此對于對象所表現出的生活價值,后者必須不僅僅由該對象所暗示出,而應該是在感覺或感知對象中被視為對象自身之屬性。以此方式去理解,表現就不應特別地歸因于那些源自個人自身歷史的獨特聯想。更恰當的說,應歸因于那些更一般以及更深層的聯想,并且這些聯想典型地根植于整個人類環境的所有個人之中,并且這些聯想在根本上,來源于這些人在一個具有表現力的物體的“真實”性質和功能層面上所感知到的事物。因此,對象所表現的生活價值,常常就是那些能夠反映“形成對象的性質與功能的要素和動力之本質的事物。”
在農業景觀的審美價值中,應用“稀疏的感覺”與“稠密的感覺”間的區分之前,有必要順便指及一下,在關注農業景觀的表現美與其表現的生活價值時,我們最終走出了18世紀合成美學在找尋農業景觀中存在的美時所陷入的誤區——合成美學認為此種類型景觀“缺失審美價值”,并最終對其“審美辱罵”。
如上所述, “審美辱罵”根源于景觀欣賞的無利害性的、如畫性的范例當中,就它將重點排他地放在“如圖畫般”風景上的做法而論,欣賞農業景觀的形式美可能起到少許糾偏之效力,但這并沒有完全消除農業景觀欣賞之癥結,因為形式美與無利害性彼此間可完全協同。然而,一旦我們關注于農業景觀的表現美及其表現出的生活價值時,無利害性概念在審美體驗中所扮演的主導地位以及它強加限定的角色將被質疑:因為如上所述,一個對象所表現的生活價值最終與形成對象“真實”本性的所有事物相連:一個具有表現力的對象“真實”本性不僅與其是否為“風景般的”對象無關,也不大可能在我們對該對象所謂的無利害性地體驗之中被揭示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