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整個歐共體范圍內對防爆配電箱和防爆電器進行新的規定。歐洲共同體指令94/9/EC為防爆產品、元件、保護系統投放市場提供了新的法律框架,并且已經生效。電氣設備、非電氣設備和自動保護系統第1次同時被收進指令中。增補的歐洲指999/92/EC包含有對潛在的爆炸進行人身的保護條款提供給用戶,近已被采用。對于化學工業中有潛在爆炸性環境的多數工廠的操作者來說,明確新指令的重要性,并按照新指令進行操作非常重要。重要的是執行EC指令的方式、EC指令的實際解釋和應用。防爆配電箱領域內統一要求的目的是消除產品自由貿易的壁壘。擴大市場、為歐洲提供更多的經濟貿易機會,減少競爭的不利因素。合理應用EC指令規定的準則是,必須防止使制造商和防爆配電箱用戶在安全方面沒有收獲卻增加了額外費用。現在對新指令提供的機會和風險予以討論。在ATEX指令的附錄II中,敘述了基本健康過渡期較長,不是所有應用領域都使用符合新認證導則的防爆配電箱設備。用戶應當采取切實可行的方法,在2003年6月30日之后以合適的費用維護和研制產品。因為2003年6月之后,按照過去的法律框架生產的設備,由于有缺陷的部件已被更換或者需要擴建現有設備,則必須全部重新安裝。對于不具有上逑問題的設備,不加限制允許繼續使用也是不合理的。根據指令94/9/EC第15章的過渡規定,2003年6月30日之前,各成員國應允許符合1994年3月23日開始實施的規程的設備和保護系統投放市場[1]口由于可符合雙重標準,制造商或把產品投放市場的經銷商可有一個中間機會調整產品生產過程和資料文件使其符合新指令要求,而且也有充足的時間清除存貨。對于制造商和安全要求(通常縮寫為EHSRs)。它規定了在ll洲經濟區的所有擬在潛在爆炸性環境中使用的產品必須遵守的框架指令(在2003年6月30日之后)。歐洲的立法者們的愿望是希望歐洲標準化組織——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和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在制定標準時,把新的內容增加到該框架中,并且這樣標準的(參考)文獻在歐共體的正式刊物上發布。文獻一旦發布,依據指令第5,2條的規定,則該標準將作為歐洲協調標準,并進入“趨于一致”狀態,可供指令使用的標準的情況如表1所示。指令的第5.2條指出,一個標準可以包括一項或多項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在該方面規定任何標準的限定是很重要的。具體負責產品設計的人員,要與合適的認證機構協商,以確定有關防爆配電箱產品符合的所有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人們都希望標準化組織或歐共體出版明確具體的導則。在現有防爆配電箱柜標準和準備制定的標準中仍未涵蓋下面兩個主要方面:來說,該項要求僅適用于第1次投放市場,這一點非常重要。通常使用時間較長,從一個設備上拆下來維修后能夠重新安裝到另外設備上的工業設備和機械(例如,發動機、儀器設備、匪縮機和泵),粹由于正式規定不允許使用,是不合理的。特殊設計的防爆設備和防爆控制箱在化學研究和試驗設備領域內,通常需要安裝特殊的設備和電機,而這些特殊的防爆設備和防爆控制箱在市場上買不到,或者對普通產品進行改造不符合使用要求。在一些,如德國,在與特殊產品有關的規程范圍內則可辦到。由于必須涉及產品特性的一個方面,并且制造者使用設備即代表“投放市場”,所以德國的規程如ElexV在該領域則不再起決定作用。但是指令94/9/EC在8(5)章則提供了可能性。該章中認為負責的機構能夠認可例外情況,因此為法律允許投放市場的特殊情況鋪平了道路。的措辭為連續合法生產和使用特殊產品及改造設備打開了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