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公安、質監等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車輛年檢具體流程:第二步:查違章查詢窗口領取并填寫“機動車定期檢驗登記表”,可憑行、駛、證領取。填好表中事項交工作人員查詢有無違章記錄,沒問題的表上會加蓋“已核對,可驗車”章,有違章的,拿著違章告知單盡快處理違章。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公安、質監等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