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節能熱泵熱水器惠民工程推廣實施細則(簡稿)》正式發布,空氣能熱水器首次被納入節能惠民補貼范疇中。補貼將采取由廠家預先墊付直接補貼消費者的形式,每臺空氣能熱水器的補貼額度在300至600元之間,能效越高可享受的補貼則越高。
一、推廣產品范圍及要求
(一)推廣產品為電動機驅動,采用蒸氣壓縮制冷循環,以空氣為熱源,以提供熱水為目的的熱水器(機)。低溫型空氣源熱泵熱水器(機)暫不納入推廣范圍。
(二)申請推廣的產品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靜態加熱式空氣源熱泵熱水器(機)性能系數COP達到3.4 W/W及以上;一次加熱式和循環加熱式空氣源熱泵熱水器(機)性能系數COP達到3.7W/W及以上;
2. 通過認可的第三方機構能效檢測;
3.在中國大陸境內生產和使用;
4.在近三年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市場專項檢查公告中,該品牌的空氣源熱泵熱水器(機)無不合格。
二、推廣企業條件
(一)申請節能空氣源熱泵熱水器(機)推廣的生產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年推廣節能熱泵熱水器(機)數量不少于1萬臺(套);
3.擁有所申請推廣產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權,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產企業申請推廣;
4.具有完善的銷售網絡和產品銷售、安裝及用戶信息管理系統;
5. 具備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
(二) 納入推廣企業銷售網絡的流通企業及銷售網點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規范;
3.具有及時向消費者兌付補貼資金的能力;
4.能夠有效收集、管理推廣產品銷售信息。
三、推廣期限
推廣期限暫定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四、推廣補貼標準
節能空氣源熱泵熱水器(機)推廣財政補貼標準具體為:
產品類別 能效水平 額定制熱量(W) 補貼標準 (元/臺、套)
靜態加熱式 3.4≤COP<4.0 額定制熱量≤4500 300
額定制熱量>4500 350
COP≥4.0 額定制熱量≤4500 500
額定制熱量>4500 550
一次加熱式、循環加熱式 3.7≤COP<4.4 額定制熱量≤4500 350
額定制熱量>4500 400
COP≥4.4 額定制熱量≤4500 550
額定制熱量>4500 600 對已享受“家電下鄉”等其他財政補貼政策的產品,不再同時給予補貼。
五、推廣資格申請
申請節能空氣源熱泵熱水器(機)推廣的生產企業,將申請報告(具體格式見附件1)及下述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逐級上報,經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審核后,報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一)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二)推廣產品能效檢測報告;
(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四)商標注冊證明及授權書;
(五)其他相關材料。
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公示推廣企業、產品規格型號及銷售網點目錄,并根據推廣企業銷售網點變化、產品規格型號調整等情況對目錄實行動態管理。享受“家電下鄉”等其他財政補貼政策的規格型號不得申請。
據了解,在一些發達,空氣能熱水器產業一直受到的大力扶持,普及率已然超過了70%。做為中國空氣能熱水器產業史上開天辟地的頭等大事,中國將空氣能由新能源的“偏房”扶正,通過節能補貼給予了空氣能產業有力的政策支持,給予了空氣能熱水器產業極大的鼓舞,必將大力推動空氣能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