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部構造抗震措施由于磚砌體屬脆性材料,抗震能力差,因此在7度以上的地震設防區,對磚石結構建筑物的總高度、橫墻間距、圈梁的設置以及墻體的局部尺寸等,都提出了一定的限制和要求,必須按抗震設計規范考慮。此外,為增強建筑物的整體剛度和穩定性,還要求提高砌體砌筑砂漿的強度等級以及必要時采用鋼筋混凝土構造柱。鋼筋混凝土構造柱是從構造角度考慮設置的,一般設在建筑物的四角、內外墻交接處、樓梯間、電梯間以及某些較長的墻體中部。一般規定住宅結構應能承受在正常建造和正常使用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作用和環境影響。在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內,住宅結構和結構構件必須滿足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要求。住宅結構不應產生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鄰近住宅的性邊坡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低于受其影響的住宅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住宅結構材料應具有規定的物理、力學性能和耐久性能,并應符合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原則。建筑墻體墻體是建筑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承重、圍護或分隔空間。墻體按墻體受力情況和材料分為承重墻和非承重墻,按墻體構造方式分為實心墻,燒結空心磚墻,空斗墻,復合墻。《建筑構造》(一)結構方面的要求:1.橫墻承重方案2.縱墻承重方案3.縱橫墻混合承重方案4.半框架承重方案5.墻體承載力和穩定性。6.墻與柱混合承重(內框架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