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釜的廣義理解即有物理或化學反應的容器,通過對容器的結構設計與參數配置,實現工藝要求的加熱、蒸發、冷卻及低高速的混配功能。反應釜廣泛應用于石油、化工、橡膠、農藥、染料、醫藥、食品,用來完成硫化、硝化、氫化、烴化、聚合、縮合等工藝過程的壓力容器,例如反應器、反應鍋、分解鍋、聚合釜等;材質一般有碳錳鋼、不銹鋼、鋯、鎳基(哈氏、蒙乃爾、因康鎳)合金及其它復合材料。反應釜的裝料容積與全容積之比,稱為裝料系數,根據物料性質和反應情況,反應釜應有不同的裝料系數,如在反應過程中呈現多泡沫或沸騰狀態時裝料系數只能達到0.65,泡沫不多、旋渦不大時可達0.7~0.75,一般不超過0.8,也就是說,總容量為12m3的反應釜,其裝料量通常為8m3左右。反應釜的容積有三種形式:一、是公稱容積公稱容積是在計算所得的全容積基礎上經過圓整而成的;二、計算容積計算容積通常就是全容積,它包含了所有內件所占的空間;三、有效容積一般是在全容積的基礎上考慮了物料的裝量系數要求后的實際可以使用的容積。如果是夾套式反應釜,則反應釜的全容積減去夾套容積,再取兩者之差的80%即為該反應釜的有效容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