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在現代演出中的作用:①照明演出,使觀眾看清演員表演和景物形象;②導引觀眾視線;③塑造人物形象,烘托情感和展現舞臺幻覺;④創造劇中需要的空間環境;⑤渲染劇中氣氛;⑥顯示時、空轉換,突出戲劇矛盾沖突和加強舞臺節奏,豐富藝術感染力。有時也配合舞臺特技。在現代演出中,燈光的強度、色彩、照明區的分布,燈光的運動等都具有較大的可塑性與可控性。追光燈:是舞臺燈光的燈具,特點是亮度高、運用透鏡成像,可呈現清晰光斑,通過調節焦距,又可改變光斑虛實。有活動光欄,可以方便的改換色彩,燈體可以自由運轉等。現在市場品種較多,標注指標方式也不一樣,以功率為標準的如:1KW鹵鎢光源、1KW鏑光源、1KW金屬鹵化物光源、2KW金屬鹵化物光源等,也有以距離為標準的追光燈(在特定距離下的光強、照度),如8-10m追光燈、15-30m追光燈、30-50m追光燈、50-80m追光燈等,并且在功能上區分為:機械追光燈,其調焦、光欄、換色均為手動完成;另一種為電腦追光燈,其調焦、光欄、換色、調整色溫均通過推拉電器而自動完成,所以在選用時一定要對各種指標認真選用。舞臺燈具按光學結構可分為泛光燈、聚光燈和幻燈三類;按舞臺上安裝的部位則又有面光、耳光、腳光、柱光、頂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動光之分。泛光系統是指可以發出均勻柔和的光線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燈光的燈具。單獨的泛光燈、頂排燈、腳燈和幕燈等一般用于照明天幕、繪畫布景或演區。聚光系統指能發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區范圍的燈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