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許有多人會萃和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生倒塌。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放逐槽。以使散碎廢物頂槽流下。拆下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繩或者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在一定的位置。拆除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嚴禁施工職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它輕型板上進行工作,必需使用移動板梯,板梯上端必需掛牢,防止高處墜落。隨著我國城市現代化建設的加快,舊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拆除物的結構也從磚木結構發展到了混合結構、框架結構、板式結構等,從房屋拆除發展到煙囪、水塔、橋梁、碼頭等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拆除。因而建(構)筑物的拆除施工近年來已形成一種行業的趨勢。拆除工程是指對已經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進行拆除的工程。在工地固定場所設置下列標牌(1)工程概況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拆房施工單位名稱和施工項目經理、拆(竣)工日期、監督電話等。(2)房屋拆除安全生產牌。(3)文明施工牌。在拆除工程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應設安全警示標志牌,采取防護措施,實行半封閉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