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月1日始,消耗者購買新能源電動車——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淆動力汽車以及燃料電池汽車——將受到免征車輛購買稅的厚待。本次待遇將不停連續到2017年12月31日。
實行這一重要措施,以及此前連續推出的諸多有針對性的步伐,相應政策對新能源汽車的支持態度非常肯定。支持新能源汽車生長已經成為推行發展的綠色發展道路,這對整個資源的整合、節能具有極為緊張的意義。但必要細致的是,本次厚待有個停止日期,即2017年12月31日,也便是說,在接下來的3年零4個月的時間里,整個新能源汽車行業必須要給各界一個“蓋棺論定”似的結論。
40個月的時間,固然不外是彈指一揮間的光陰,但在日月牙異的科技生長眼前,應該是一個能闡明一些題目標時間了。限期一到,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購買稅如許的厚待,約莫應該是用不著再搞了。這此中包羅著兩個方面的潛臺詞:其一,新能源汽車堅強的生命力以及發達生長的場所排場已經成為不行逆轉的趨向,甚或已經在消耗范疇得到相稱水平的遍及,新能源汽車的生產本錢、利用本錢、養護本錢大幅降落,消耗者廣泛樂于擔當,在這種場所排場下,包羅稅收優惠之內的一系列助推選措,固然也就沒有必要連續下去了。
其二,顛末3年多的生長,新能源汽車沒可以大概實現素質性的超過,技能上沒有一個質的變革,消耗者在利用、維護等方面仍面對重重困擾;尤為緊張的是,顛末多方的認真打拼,新能源汽車仍難以在孕育發生久遠景上給各人帶來充足多的盼望,信賴不光消耗者很難“買賬”,其他方方面面也很難“買賬”。在這種環境下,現有的諸多支持辦法,預計就很難以為繼。
與此同時,資本市場對新能源電動四輪車關注正在迅速提升。在政策空間逐漸明了的前提下,資本、技術、人才等要素對微型電動車產業的大規模進入,將成為今明兩年推動行業變革的決定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