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S無紡布檢驗規則 6.1 檢驗項目技術要求中的平方米質量、強力、伸長、靜水壓、空氣透氣性和幅寬等為出廠檢驗項目.產品應由生產廠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附有產品合格證方能出廠.6.2 分批規定每批產品必須是原料配比、工藝條件和規格相同連續生產的產品組成.6.3 取樣規定每批產品按FZ/T64004-93中的7.3規定, 抽取供物理性能的試樣長3m在離卷頭1m以上剪取并標定方向, 記錄取樣日期、生產班組、產品規格.6.4 檢驗結果的評定以技術要求中考核項目的較低一項等級定為該批產品的等級,物理機械性能按批判定,外觀質量按卷評等,物理機械性能測試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可加倍抽樣試樣,進行該項目的復試,以復試終結果為判定的依據.6.5 驗收規則6.5.1 生產廠根據品質檢驗, 在交貨1個月內, 收貨方應進行驗收, 如不驗收, 應即按付貨方檢驗結果收貨.6.5.2 驗收時, 物理機械性能測試從該批產品中按交貨量的10%隨機抽取試樣,不得少于2卷.每卷按第6章規定試驗,以各卷試驗的平均值為終結果.外觀檢驗從該批產品中按交貨量的20%進行復驗, 不得少于5卷,在400-600LX照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