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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蘭環保工地洗車臺(自動循環水高壓沖洗工程車輛,每一天進出工地的車輛不粘帶塵土上路)程生186-8020-2030
很多大城市的快速發展,換回的是環境的破壞,迎來的是漫天霧霾。
早在2012年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協同市城管委,市安監站,市執法辦 一起發出了: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車輛沖洗平臺管理的通知
要求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參建單位:
為促進城市管理,維護我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整潔優美,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我委于2010年1月29日聯合市城管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加強全市渣(余)土運輸及建筑工地出入口衛生管理的通告》。現就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含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橋梁、軌道交通等)車輛沖洗平臺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一、明確規定,落實沖洗平臺設置及使用標準。
1、城市建成區內建筑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沖洗平臺及沖洗設施,并正常使用。建設工地渣(余)土運輸宜集中設置一個進出口,如多個進出口運輸的均必須設置車輛沖洗平臺及沖洗設施。
2、沖洗平臺應設置于工地大門內側車輛行進路線上,結合施工場地內主干道及出入口硬化設置,由出車平臺和沖洗平臺兩部分組成,并合理設置排水溝、集水池、過濾池,按規定處置泥漿和廢水排放,鼓勵廢水處理后循環使用;沖洗平臺應接通專用水管,配備適合大型車輛沖洗要求的高壓水槍等沖洗設備。(自本文件下發之日起必須按照推薦做法設置沖洗平臺,具體施工做法請至南昌市建筑行業安全管理監督站網站中的“安全技術視窗”欄目下載,網址:http://www.ncsjaz.com)
3、城市市政道路維修改造工地,應結合施工和行車需要,盡量封閉施工作業,在出入口設置沖洗平臺及沖洗設施,清洗進出的施工車輛,凈車出場。因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無法設置的,應當配專人在工地出入口對外出車輛進行人工清理,確保車輛出入不污染道路。
4、車輛沖洗平臺及設施由建筑工地項目部負責設置,施工單位未進場的由建設單位負責,施工單位進場的由施工單位負責,設置后應進行驗收并填寫《建筑工地車輛沖洗平臺檢查驗收表》(見附件)。
5、工地應根據車輛進出情況,配備專職人員對駛出工地的運輸車輛進行沖洗,并填寫《施工現場車輛沖洗情況登記表》備查,確保車輛不污染場外。
二、分工協作,加大沖洗平臺檢查整治力度。
1、市安監站負責建筑工地車輛沖洗平臺設置及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加強對車輛沖洗平臺設置及使用的監管,對未按規定設置車輛沖洗平臺的建設工地,不得在《建筑工地車輛沖洗平臺檢查驗收表》上簽署合格意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對建成區建設工地車輛沖洗平臺及設施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建建筑工地沖洗平臺及設施的完好和使用。
2、市建設稽查執法辦公室應加大對非法施工工程的查處力度,制止無施工許可的建設項目違法施工,特別是土石方開挖及運輸;并及時將無明確施工單位的違法施工建設項目,按照《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的規定及時移送市行政執法局予以查處,并跟蹤其處理情況。
3、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對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未設置車輛沖洗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我委將依據《南昌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市人民令第119號)第三十二條進行處罰。
4、各城區、開發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農民公寓、區投資引資項目(含園區投資引資項目)的監管,督促其在開工前設置車輛沖洗平臺和沖洗設施,我委將不定期對城區、開發區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的予以通報批評。
5、對無沖洗平臺和沖洗設施的建筑工地,我委在積極督促查辦的同時,將按照《關于加強全市渣(余)土運輸及建筑工地出入口衛生管理的通告》要求,及時將相關項目抄送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暫停核發渣(余)土運輸許可證。
環保工地、文明施工
南昌是我家,我們要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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