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專利的策略包括些?是專利申請的選擇策略、具體策略和注意事項?東莞專利申請
一、企業對專利申請代理機構的選擇策略
專利是法律授予發明創造的一項獨占權。它既可以是一項產品,也可以是一種生產方法,也可以是解決某個問題的技術方案。專利可以分為三類: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委托國內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事務,應選擇經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可和批準的代理機構,由專利代理人辦理相關事務,慎防一些冒充代理機構的組織或個人騙取財物。東莞中譽威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是經知識產權局和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可和批準,匯集商標、專利和版權方面的精英團隊,提供全方位知識產權保護代理服務的性機構。
二、企業申請專利前的具體策略
在現代社會中,專利申請策略的研究已經成為企業專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1、選擇好申請類型
發明專利保護產品和方法,其獲得授權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審查周期較長,對創造性的要求較
高,保護期較長;實用新型專利僅保護產品,其獲得授權只需經過形式審查,審查周期較短,對創造性的要求較低,保護期較短。近年來,作為一種專利申請策略,就一項產品發明既申請發明專利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即重復申請),已經越來越為人們所采用,這樣做的好處是:通過實用新型專利能更早地獲得專利保護,且當發明的創造性較低而不能獲得發明專利的保護時,依然有實用新型專利的存在而提供保護。
把握好關鍵時間
我國專利法規定了多個申請人可主動掌握的時間點和時間段,靈活掌握好這些時間點和時間段是企業專利申請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時間點和時間段包括:
2、把握專利申請時間。我國專利法第九條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
專利權授予先申請的人"。根據這一規定,企業應該選擇好申請的時間,通常情況下越早越好。
要求優先權時間。我國專利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要求優先權的應該在首次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提出。根據這一規定,企業如果欲要求優先權,將有十二個月的主動掌握時間。
公開時間。我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根據這一規定,企業可以選擇請求早日公布,從而選擇"縮短"還是"用盡"十八個月的時間。
實審請求時間。我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款規定:"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根據這一規定,企業將有三年的主動掌握時間。
對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時間。根據我國專利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答復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時間一般為四個月,答復第二次及以后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時間一般為兩個月,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申請人還可以申請一般為兩個月的延長期。這些規定為申請人提供了數月可主動掌握的時間。
3、積極提交有關資料
我國專利法第三十六條款規定:"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的時候,應當提交在申請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八條還規定:"自發明專利申請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前,任何人均可以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專利申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并說明理由"。企業應該學會運用上述規定,當企業急于獲得專利權時,應該主動提交相關資料以幫助審查員更快地對能授予專利權作出判斷;當競爭對手的專利公布后,應積極研究,力求從中發現不具備專利性或不符合專利法要求之所在,及時向專利審查部門提供證明,給該專利申請的終授權設置障礙,或延緩該專利申請授權成功TUHW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