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頂有重要建筑時邊坡防護工程設計
一、邊坡防護工程遇邊坡頂有關緊牌樓的邊坡防護工程預設應合乎以下規定:
1、應依據基礎方案、建構和基礎到邊坡距離等因素,思索問題牌樓基礎與邊坡防護結構的互動。
2、當坡頂牌樓基礎位于邊坡潛伏塌滑區時,應思索問題牌樓基礎傳交的鉛直荷載、水準荷載和彎距對邊坡防護結構強度和變型的影響。
3、建造基礎鄰近邊坡邊緣時,應思索問題到邊坡對地基承載力和基礎變型的影響,并對牌樓基礎牢穩性施行驗算。
4、應思索問題建造基礎和動工過和引泉水變動導致的影響。
二、在已有關緊牌樓鄰近新建長久性挖方邊坡工程時應采取下面所開列處理辦法避免邊坡工程對牌樓萌生不順利影響。
1、不應使牌樓的基礎于有臨空且牢穩性極差的外傾缺乏力氣結構面的巖體上和牢穩性極差的土質邊坡塌滑區外邊緣;2、無外傾缺乏力氣結構面的巖質邊坡和土質邊坡,支護結構底部外邊緣到基礎應有一定的水沒有危險全距離,其值可依據不一樣計算辦法綜合比較并接合當地工程經驗確認;3、抗震設置防衛烈度大于6度時,不適宜使關緊牌樓基礎位于高陡的邊坡塌滑區邊緣。當邊坡坡頂塌滑區有荷載較大的高層牌樓時邊坡防護工程安全等級應合適增長。
三、在已建邊坡坡頂建關緊牌樓時,邊坡防護結構和牌樓基礎預設應合乎下面所開列規定。
1、新建牌樓的基礎預設應滿意二中規定。
2、應防止新建高、重牌樓萌生的鉛直荷載直接效用在邊坡潛伏塌滑體上;應采取樁基礎、加大深度基礎、增設地下室或減低邊邊坡高度等處理辦法,將牌樓和荷載傳至邊坡潛伏 出現裂縫面以下足夠深度的牢穩巖土質層內;3、當所新建牌樓在局部荷載效用于現存的邊坡支護結構上而使后者的安全度和經久性不滿意足要求時,尚對付現存支護結構施行加固處置,保障牌樓正常運用。
四、在已建擋墻坡腳新建牌樓時其基礎和地下室等宜與邊坡有一定距離,防止對邊坡牢穩導致不順利影響,否則應采取處理辦法處置。
五、位于牢穩土質或強風化巖層邊坡坡頂的擋墻和牌樓基礎,其埋深和基礎外邊緣到坡頂邊緣的水準距離應按現行相關標準的要求應施行部分牢穩性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