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該施工升降機的傳動方式為齒輪齒條式,動力驅動裝置均通過平面包絡環面蝸桿減速器帶動小齒輪轉動,再由傳動小齒輪和導軌架上的齒條嚙合,通過小齒輪的轉動帶動吊籠升降,每個吊籠上均裝有漸進式防墜安全器。
二、齒輪齒條式施工升降機的驅動裝置
導軌架上固定的齒條和吊籠上的傳動齒輪嚙合在一起,傳動機構通過電動機、減速器和傳動齒輪轉動使吊籠作上升、下降運動。
齒輪齒條式施工升降機的傳動機構一般有外掛式和內置式兩種,按傳動機構的配置數量有二驅動和三驅動之分。
為傳動方式的安全有效,首先應傳動齒輪和齒條的嚙合。因此,在齒條的背面設置二套背輪,通過調節背輪使傳動齒輪和齒條的嚙合間隙符合要求。另外,在齒條的背面還設置了二個限位擋塊,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傳動齒輪不會脫離齒條。
三、緊急下降操作
施工升降機如果出現失去動力或控制失效,在無法重新啟時,可進行手動緊急下降操作,使吊籠下滑下一停靠點,使乘員和司機安全離開吊籠。
手動下降操作時,將電動機尾部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環)緩緩向外拉出,使吊籠慢慢地下降。吊籠下降時,不能超過安全器的標定動作速度,否則,會引起安全器動作。吊籠的較大緊急下降速度不應超過0. 63m/s。每下降20m距離后,應停止1 min,讓制動器冷卻后再行下降,防止因過熱而損壞制動器。手動下降必須由人員進行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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