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分級:1. 依產地分:一般而言,沉香品級是依產地、香氣及樹脂的含量而分級;同一種之沉香樹,在不同產地之出品,往往香氣差異頗大;此一現象與相關微生物,環境因子等有關,進一步探討。在印度、泰國、越南、高棉及海南等處生產之沉香有諸多 被認為品級較高;馬來西亞之產品一般被認為是中等品,而印尼、巴部亞新機內亞等地之產品大致被認為是較低品級者。2. 依比重分:傳統分級之方法,常以同一產地之產品與水之比重而定之:沉于水者稱為沉香,半沉半浮者為棧香,浮于水者稱為黃熟香;沉香者,樹脂含量超出25%;而含脂量漸次減少者,亦隨之為棧香;而黃熟香;沉香原木之比重約為0.4;在韓國和日本,樹脂含量超出25%的沉香才能藥用;在中國則為定為15%以上即可。3.依色澤分:有關沉香的顏色分級,眾說紛紜:一般均認為以色黑有光澤者為上品;惟據陳讓的海外逸說記載,沉香顏色有五種: 級為綠色,第二級為深綠色,第三級為金黃色,第四級為黃色,第五級為黑色。在一般認知中,以為沉香樹脂的顏色為黑色,但其實樹脂含量較高的沉香中,黑色反而少見。 沉香在燃燒前幾乎沒有香味,其樹脂濃度越高者,燃燒時的香味越是醇而溫和且不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