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房噪音擾民,網絡公司被起訴
近日,記者又報道了一件泵房噪音擾民的事件。原因是:一網絡公司租用建新大廈的7、8層作為辦公使用。由于建新大廈與附近的居民樓比較相近,間距不到10米,大廈里面大多是租用的辦公人員。但是大廈外面的泵房噪音,使得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
家住溫馨花園的江阿姨說:以前跟大廈的負責人就溝通過,但是就是不見有效果,泵房噪音依舊。在半年前,一家網絡公司搬到7、8層,正對我們家的窗戶。天天泵房噪音不停,讓我家的孩子都沒法正常休息。
江阿姨將網絡公司告上法院,在一審法院判決網絡公司支付噪音費后,網絡公司提出上訴。
不少居民在小區論壇發帖子表示抗議,稱網絡公司的泵房發動機徹夜轟鳴,給居民造成很大干擾,有的居民根本不敢打開窗戶。
不少業主向相關投訴無果,終住在建新公寓2號樓的金鑫,以制造擾民噪音為由,將網絡公司公司起訴至法院。
2008年9月1日,環境監測評估公司接受金鑫委托,對建新公寓的兩間臥室進行噪音檢測,結果兩間臥室的噪音均不符合室內噪音限值。
網絡公司公司則對該檢測的效力不予認可,同時提出因檢測地點毗鄰地鐵,不能確認噪音是該公司設備造成的。
在經過審理后,一審法院判決要求,網絡公司公司在三個月內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以確保其安裝的部分泵房機組設備所產生的噪音符合規定標準。
此外,網絡公司公司按每月150元的標準支付噪音損害補償金,時間自2007年1月支付至噪音符合規定標準時止。
網絡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一中院提起上訴。
法院調解
一中院審理認為,網絡公司公司已經搬離建新大廈。因此,一審中要求網絡公司整改的判決已經不具有執行意義。
二審法院主持各方當事人進行多次調解工作。終,各方當事人達成私下和解協議,網絡公司撤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