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葡萄酒發貨前的準備
(一)、對收貨人及境外出口商進行備案,收貨人備案材料如下:
1. 對收貨人及境外出口商進行備案,收貨人備案材料如下:
1) 如實填寫《食品、化妝品收貨人備案表》;
2)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等復印件,并交驗正本;
3) 食品化妝品驗收制度、缺陷食品召回和貨物流向管理制度等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4) 自理報檢,須提供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證明書復印件并交驗正本;
5) 外地收貨人如委托代理報檢單位提出申請,須提交相關委托證明;
6) 倉儲庫房平面圖、房產證明材料或租賃合同。
7)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備案信息表
(詳細參見網址:http://www.bjciq.gov.cn/Contents/Channel_1348/2010/0617/22454/content_22454.html)
(二)、依據國外發貨商提供的產品信息制作符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檢疫局)要求的中文標簽。
1) 國外發貨商提供產品清晰完整的正標、背標圖片,以及明確以下產品信息:
品名;品牌;酒莊名;年份;葡萄品種;產區;原產國;等級;產品類型;原果汁含量;原料及輔料;凈含量;酒精度;貯藏方法;灌裝商;國內經銷商;灌裝日期;保質期;
2) 中文標簽制作須參照《2011年標簽通則》(GB7718-2011)于2012年4月20日強制實施;
3)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于2013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
4) 設計好的中文標簽去北京比瑞斯科技服務中心或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北京有限公司進行咨詢審批。
5) 國外發貨商須在發貨前將設計好的中文標簽貼在產品瓶壁上。
(三)、辦理食品標簽咨詢工作,需提供資料如下:
1) 原標簽
2) 原標簽翻譯件
3) 產品商,代理商或經銷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 其他有助文件,如商標注冊證,保健食品批件等
注:所有文件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文件如為外文,還需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
具體信息可咨詢各口岸標簽咨詢受理點。
(四)、如果產品外包裝含木質包裝,確保每個木制包裝上至少有兩個熏蒸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