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是“Vehicle interior air test and test for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of automotive interior trims”的縮寫,即車內空氣及車內飾件材料有機揮發物檢測。關于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定義有多種形式:美國ASTM D3960-98標準(US EPA)將VOC定義為任何能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美國聯邦環保署(EPA)將VOC定義除CO、CO2、H2CO3、金屬碳化物、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外任何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世界衛生組織(WHO)對VOC的定義為熔點低于室溫而沸點在50~260℃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歐盟(EU)對VOC的定義為在 20℃條件下,蒸氣壓大于0.01KPa的所有有機物。澳大利亞污染物清單(Australian NationalPollution Inventory)對VOC的定義為在 25℃條件下蒸氣壓大 于 0.27 kPa 的所有有機物。
環境保護總局于2007年12月7日發布了HJ/T400-2007《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定方法》,2008年3月1日實施。2008年3月29日制訂限值標準組啟動。《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于2012年3月1號正式開始實行。目前國內及歐、美、日均沒有汽車車內空氣質量的標準、法規。但有資料表明國外主要汽車公司對于車內空氣質量的控制,主要通過對配套零部件的管理來實現的。豐田、大眾、通用、日產、長安集團等參加了《車內空氣污染物測量方法》標準編制組。大眾、豐田、日產、長安、神龍、上汽等企業已經建立了環境采樣艙。 吉利、長城等企業已經全面啟動車內污染空氣的調查。受檢車輛放入符合規定的測試環境中;新車應為合格下線28d±5d并要求內部表面無覆蓋物;車窗、門打開,靜止放置時間不小于6小時;測試期間車輛測試條件應符合規定,安裝好采樣裝置;關閉所有門窗,受檢車輛保持封閉狀態16小時,開始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