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感清洗
一、火災探測器為必須在生產條件中進行清洗
1、火災探測器清洗概念的界定:
(1)內部檢測室(電離室或光電室)污染后,會造成積塵、銹蝕及電化學腐蝕。
(2)外殼污垢,包括:一氧化類氣體污染、昆蟲排泄物污染及建筑涂料附著物。
(3)探測器電性能的重新檢測。
以上三條是清洗工作的主要內容,其中第三條是清洗工作的根本目的。
2、非清洗生產條件無法滿足火災探測器生產的工藝條件和技術要求的原因:
二、探測器運行兩年后為要進行清洗
1、探測器投入運行兩年后,應每隔1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響應閾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可繼續使用,不合格者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2、探測器投入運行后容易受污染,積聚灰塵,使性降低,產生誤報或漏報。投入運行兩年后,都應每隔1年進行一次清洗。
3、探測器的清洗要由專門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不要自行清洗,以免損傷探測內部和降低靈敏度。
三、超聲汽相清洗簡介
1、超聲汽相清洗是把超聲波的空化效應與有機溶劑的理化作用,有機結合起來的一種清洗技術。 2、探測器在清洗線上,經過熱浸-超聲-噴淋-TES超聲-脫水-TES汽相-靜電處理共計7步嚴格的清洗工序。
本公司依據《北京市火災探測器清洗維修企業資質條件的通告》的要求,經北京市消防局驗收批準, 本公司已取得火災探測器清洗資格。清洗設備安裝了火災探測器超聲波負離子智能清洗系統,主要設備有探測器清洗智能管理系統、超聲波粗精洗機、噴淋清洗機、脫水干燥機、負離子機、凈水機、循環過濾處理機、老化試驗臺等配套設備,配有良好的濕度、溫度控制及防靜電措施,現能承接各類火災探測器的清洗,為各地建立清洗維修廠,提供火災探測器超聲波清洗機工裝、工藝、配方及基礎設施的設計、生產、咨詢、培訓等服務。使您成為清洗維修的,確保清洗后的探測器質量達到G50166-74G)規定標準。